我的读书笔记都在这里了。

郁达夫的《遗嘱》


图/郁达夫与他的诗句

文/沈黎昕


遗嘱原文如下:

余年已五十四岁,即今死去,亦享中寿。天有不测风云,每年岁首,例作遗言,以防万一。

自改业经商以来,时将八载,所得盈余,尽施之友人亲属之贫困者,故积贮无多。统计目前现金,约二万余盾;家中财产,约值三万余盾。“丹戎宝 ”有住宅草舍一及地一方,长百二十五米达,宽二十五米达,共一万四千余盾。凡此等产业 及现款金银器具等,当统由妻何丽友及子大雅与其弟或妹 (尚未出生) 分掌。纸厂及“齐家坡”股款等,因未定,故不算。

国内财产,有杭州官场弄住宅一所,藏书五百万卷,经此大乱,殊不知其存否。 国内尚有子三:飞、云、荀,虽无遗产,料已长大成人。地隔数千里,欲问讯亦未由及也。余以笔名录之著作,凡十余种,迄今十余年来,版税一文未取,若有人代为向出版该书之上海北新书局交涉,则三子之在国内者,犹可得数万元。然此乃未知之数,非确定财产,故不必书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酉年元旦
    (原载一九四七年八月一日《文潮月刊》第三卷第四期)


关于这份遗嘱给我带来的几点信息:

1,这里说五十四岁,可郁达夫的出生,逝世日期是:1896年12月7日——1945年9月17日。
2,杭州官场弄住宅一所,藏书五百万卷。晓得郁达夫非常喜藏书,爱读书,但这个数目还是要我一惊。

郁达夫曾经在一篇文章(我隐约记得大概是杂文吧),说是自己对见到的人,至少几次以上才能记得对方的名字。关于这类错误,在郁达夫自传,还有一些回忆性文章里常有出现。至于如何确定出错了,同一件事的话,有的来源于友人的文章,有的可以与郁达夫的日记相比照(我想郁达夫记日记可能就有这方面打算)。

3,改业经商。其实这个时候郁达夫在南洋苏门答腊,为了骗过日本宪兵,假扮成了一名商人。据资料记载,郁达夫精通日语,被日本人知道后,当了八个月的日本翻译,通过这个身份救了好多印尼人,还有多位爱国华侨。但是后来被人出卖,日本宪兵知道了郁达夫的真实身份,他可能是感到自己有生命危险,所以立下遗嘱。不过有些资料还说,在不同时期,郁达夫还写过遗嘱,但我找到的暂时就这一个。

4,尽施之友人亲属之贫困者,故积贮无多
下面还提到:其弟或妹 (尚未出生)

郁达夫失踪(后被证实牺牲)第二日,他的女儿郁美兰出生了。 在一篇回忆性文章里,这位女儿写道:母亲还经常对我们讲:你父亲可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大好人啊,他常常是出门时身上装着钱,回家时却身无分文了。每当遇到朋友有困难或需要用钱时,他总会毫不犹豫地慷慨解囊,而且从不放在心上,更不指望能得到任何回报。

关于郁达夫对金钱的概念,差不多是从小时候,社会环境所形成的,有几件相关的事情。对朋友的帮助,在与沈从文的那件事上最为知名,传为文学界的佳话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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